与周立波“互骂”的唐爽被司法拘留 上海长宁法院权威发布案件始末 -

来源:爱看影院iktv8人气:590更新:2025-09-14 01:12:28

2023年5月4日上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发布裁定书确认,已对涉案当事人唐爽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期限为十五日。法院通过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完成送达程序,并明确告知其享有向上级法院提出复议的法定权利。

2017年1月,周立波在美国被发现其车辆内藏有枪支与毒品,唐爽指控其存在吸毒行为,周立波予以否认。随后双方在社交平台上多次互相攻击,唐爽称周立波涉毒,周立波则指责唐爽联合他人对其诬陷,矛盾持续发酵,最终各自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2020年3月,上海长宁法院对两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在唐爽诉周立波案中,周立波被要求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微博及视频链接,并向唐爽书面致歉,其余诉求被驳回;在周立波、胡洁诉唐爽案中,唐爽需删除侵权内容、支付8000元精神损害及经济损失赔偿,并承担书面道歉义务,其他诉求同样被驳回。

双方均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2022年12月6日,胡洁依据生效裁判向长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唐爽支付8000元赔偿金及1012.2元迟延履行利息,并承担执行费用。法院确认唐爽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未支付利息,依法追加该部分债务。12月7日,法院向唐爽送达执行通知,要求限期履行义务。唐爽于12月13日缴纳8050元(含50元执行费),但仍未支付利息。

长宁法院指出,唐爽虽履行了8000元主文义务,但因未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仍被视为未完全履行判决。目前该款项暂存专用账户,待执行到位后一并发放。此外,唐爽提交的道歉信被认定缺乏诚意,法院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线上执行程序要求其重新提交书面致歉文本。唐爽口头承诺十日内提交,但至今未履行。

因唐爽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阻碍执行工作,长宁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于4月18日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此前,周立波虽被判决删除侵权内容并道歉,但其未履行相关义务,而唐爽未就周立波案件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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