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薛之谦」一个人的事 -

来源:爱看影院iktv8人气:89更新:2025-09-07 17:33:43

在春节这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里,是否要提及这桩旧事?抑或再次重申今日的抉择?毕竟,《飞驰人生》这部电影中的情节正是对这一问题的生动诠释。

《飞驰人生2》是韩寒执导的喜剧电影,延续了前作的故事线,聚焦于主人公在赛车场上的冒险与成长,展现了他面对挑战时的坚持与幽默。

贾玲执导的喜剧电影《你好,李焕英》以温馨感人的方式展现了母女情深。

您提到的《热辣滚烫》是2023年上映的一部中国喜剧电影,由贾玲自导自演,改编自2007年日本同名电影。影片讲述了贾玲饰演的贾晓玲通过改变体型和性格来实现自我成长的故事,展现了女性在面对生活压力时的坚韧与蜕变。该片因其独特的题材、幽默的表演以及深刻的内涵,成为年度现象级作品,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

这一现象不仅未被遏制,反而愈演愈烈——屏幕拍摄。不仅粉丝群体对此习以为常,连影迷和业内人士都表现出无视的态度。说这些话语是否还有意义?若无意义,为何仍要表达?Sir也曾心存疑虑。然而,这种反复强调或许正是为了防止某一天,非正常行为成为主流标准。

是否必须进行屏幕拍摄?今年关于这一话题的讨论热度,因薛之谦的发声而推向顶峰。2月15日,他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支持电影《飞驰人生2》的动态,却配上了屏幕拍摄的照片,引发广泛争议。

不少网友在评论中指出,这种行为存在一定争议。然而薛之谦似乎并不在意舆论压力,随后发布了一则打油诗微博,隐晦表达对过度关注的无奈。作为娱乐圈资深人士,他并未否认此举确实含有为电影造势的意图。但值得探讨的是,是否必须采用屏幕录制的形式?即便不考虑示范效应,单从宣传效果来看,这种做法是否真的能达到预期?毕竟这是一部由他亲自参与制作的作品——

这是一张电影的官方海报及剧照。

当画面失焦、构图诡异、光影混沌的屏幕截图被用作《复仇者联盟4》的宣传素材时,这种视觉呈现方式不禁令人困惑。作为一部以宏大特效与精良制作著称的电影,其真正的技术魅力在于精心设计的视觉盛宴,而非依赖低质量影像来引发讨论。或许有人对拍摄手法怀有偏执,但用此类素材安利作品,是否低估了观众的审美判断?毕竟,电影工业的辉煌成就应该通过专业影像传递,而非被屏幕捕捉的模糊痕迹所掩盖。

在电影院的黑暗中,有人精心挑选出九张照片,却不知整个影厅早已被无数手机屏幕的冷光笼罩。当《复联4》的感人场景上演时,是否有人还记得自己在影院里被拍摄的次数?想象一下,当闺蜜将你的自拍上传朋友圈,你是否也想挥拳相向?连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戛纳金棕榈奖双料提名的《何以为家》都未能幸免,影片结尾那个男孩对着镜头的微笑,本应是所有情感的凝结点,却总有人在此刻掏出手机,咔嚓一声,将神圣的观影时刻变成了社交平台的素材。翻开微博搜索关键词,你会发现不同角度、不同机位、不同配文的千篇一律,却殊途同归地展现出同样模糊、同样失真的屏摄照片。这些被泪水冲刷过的瞬间,最终被简化成一张张缺乏温度的影像。而真正的影迷,或许更懂得在豆瓣上寻找那些未经修饰、高清清晰的观影记录,让电影回归它应有的纯粹与震撼。

或许有人认为,拍摄电影的初衷是为了向大众推荐,让更多观众欣赏,从而提升影片的影响力。然而,这份善意往往适得其反。当观众因剧透或屏幕拍摄而被吸引前来观看时,他们带来的不仅是票房收益,更是盗版传播的温床。非法复制的泛滥,最终会吞噬影片应有的票房价值。

目前虽未设有专人监督,但影片拍摄仍属违法行为。部分观众可能认为,拍摄一张照片并无大碍,尤其在已购买电影票的前提下。然而,需明确的是,电影票仅是观影服务的凭证,而非拍摄许可。201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未经影片权利人授权,任何个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若发现此类行为,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要求删除相关记录;对于拒不配合者,可责令其离场。

央视电影频道《每日影评》栏目曾邀请专业律师进行专项解读。针对常见的疑问,如仅拍摄彩蛋画面、仅拍摄静态照片、拍摄后仅分享至朋友圈,或完全不进行传播等行为,律师指出:这些情形均构成对电影版权的侵犯。法律保护的不仅是影片内容,更涵盖其完整的视听体验。

此外,需注意观影权益与拍摄权的界限。购票行为仅意味着获得观看影片的资格,并不赋予拍摄许可。观众的观影体验是基于对影片内容的被动接受,而非对影视作品的主动传播权。因此,遵守影院规定、尊重知识产权是每位观众应尽的责任。

当多位网友分别拍摄不同镜头的电影剧照并上传至网络平台时,随着传播范围的不断扩大,这些分散的影像片段最终可能拼凑出完整的剧情信息,从而形成对影视作品内容的实质性泄露。

最后,正如律师所强调的,禁止拍摄是观影行为的基本底线。虽然在当前的法律实践中,电影院内拍摄并上传视频尚未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这一行为的争议性绝不仅仅局限于法律层面。法律之外,更需要依靠社会公德的约束。例如,我们从小便被教育不能随地乱扔垃圾,这属于公德范畴,即便不违法,也难以被社会接受。公德的存在,是为维护公共秩序提供一种文明的保障,而观影时拍摄行为,历来被视为“观影公德”所摒弃的不文明陋习。

2000年,导演杨德昌在《一一》台湾首映礼上,曾因观众拍摄行为愤怒斥责:“我操你妈的逼!”随后亲自将拍摄者驱逐出影厅。这一事件折射出维护观影文明所需的决心。如今,台湾已明确规定影厅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摄录行为,违法者可能面临最高5年有期徒刑;美国则有41个州立法禁止影院拍摄,违法者最高可被判处3年监禁。美国电影协会(MPAA)还发布过《防范电影侵权实践指南》,明确要求影院员工发现拍摄行为时可直接报警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灌篮高手》在国内上映时,许多观众因怀旧情怀选择“打卡”观影,这种情感驱动的行为也引发了关于公共空间使用规范的讨论。

然而,若你前往日本观影,需格外留意——怀旧情怀无法成为违规的借口。日本法律明确规定:在电影院内拍摄电影或录音属于犯罪行为,可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或1000万日元以下罚金。这种行为被称作"映画泥棒",即电影小偷,被视为不文明的盗窃行为。许多日本影视作品对此展开调侃,例如《银魂完结篇:永远的万事屋》。

相较于日本,我国相关法律对此类行为的管控尚未达到同等严格程度。但必须强调,这种行为并不具备正当性。若有人坚持认为"屏摄""喧哗"不违法而主张可以进行,建议其直接将电影票根作为凭证。即便法律未明确禁止,但这种行为显然违背观影伦理。

谈及影片拍摄行为的后果,我们不妨深入探讨:这仅仅是片方的损失吗?对于屏摄者,笔者不愿仅限于讨论对错。当评判变得绝对化,反而可能消解每个人本应珍惜的情感动机。例如《何以为家》的屏摄微博,笔者曾看到一条颇具温情的评论——虽承认行为不当,却为那瞬间的欢笑感到内心温暖。

面对这样的悖论,我们不禁思考:当手机摄像功能普及、社交网络兴起后,记录感动的究竟是冰冷的机器,还是我们被剥夺了真实感受的能力?收获愉悦的又是虚拟的点赞,还是被消解的观影体验?《灌篮高手》的案例恰好揭示了这一矛盾:是选择用模糊的影像在朋友圈证明自己"看过",还是沉浸于大银幕前与角色进行纯粹的情感交流?

赛事进行得扣人心弦,每一次掏出手机,都意味着精彩瞬间的流逝。而举起的手机屏幕,势必会干扰身旁及后方全神贯注的观众。画面中那些细微的转折:最后时刻的快攻,能捕捉到漫画般凌厉的线条,不再是柔和的CG动画;曾被剪掉的包子脸,也在宫城的回忆中若隐 若现……这些场景,或许只在电影里转瞬即逝。还有那些只有铁杆粉丝才能会心一笑的暗号:场边角落里出现的海南队球员;一位沉默寡言、唇红齿白的鱼柱悄然伫立…不投入观赛者绝难察觉。不止画面。还有声音——Sir在中场休息时目睹工作人员擦拭地板的场景,归来后竟发现鞋底摩擦木地板的声响更加清脆。这些细节,又岂是单张手机照片所能承载与传递?你错失的,也将在日后翻看手机相册时永远消失。

当前,屏摄行为的泛滥愈演愈烈,这一现象在某种程度上与行业监管的缺失密切相关。以往多局限于单张照片分享至社交平台,如今伴随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内容呈现形式已从片段式传播转向完整视频的扩散。近期已出现多个传播案例,如《热辣滚烫》中李雪琴饰演"小三"的情节。

贾玲以全新形象惊艳亮相,现场气氛热烈。雷佳音在活动环节中配合屏幕拍摄进行解说,互动形式新颖。沈腾则在关键时刻取得胜利,成为全场焦点。

此外,赵丽颖与刘德华的精彩瞬间同样令人难忘。

过去被视为盗版行为,如今则演变为‘片段枪版’。这种行为对电影产业造成的冲击不言而喻——不仅提前剧透剧情,更泄露关键戏份。不少观众反映,甚至在走进影院前,便已通过短视频平台‘预览’了《封神》《孤注一掷》《热辣滚烫》等大片,导致实际观影体验大打折扣。

然而,这种现象背后存在微妙之处。当前,短视频凭借强大的传播力已成为电影宣传的关键渠道,其传播模式往往依赖于一部分自发形成的"自来水"效应,同时对屏幕拍摄行为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以《隐入尘烟》的破圈案例为例,正是通过短视频平台的传播与话题发酵,才实现了影片的广泛关注。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传播方式也催生了合理现象,如观众纷纷效仿影片中的情节,形成"印花"式的文化共鸣。

然而,当时涌现了大量由影院屏幕录制的视频,这些视频通常选取影片中最催人泪下、最动情的片段上传至网络。

如今的薛之谦理直气壮地回应:我主动参与宣传,导演都表示感谢,你们为何还要指责?

令人深感忧虑的现象在于,当我们在倡导屏摄行为的不当之处、努力构建健康影迷生态以推动电影行业可持续发展时,行业内部却逐渐流于形式的妥协。影院因人力不足难以有效管控,毕竟多数观众每年仅观影一两部,若严格禁止拍照打卡,易被误读为"驱逐顾客"。而对于片方而言,初期刻意放任屏摄往往能获得更大传播效应,且此时介入管理易引发"教育顾客"的争议,甚至招致舆论反噬。当真正受益的主体也选择袖手旁观,外界的呼吁便难免染上几分荒诞色彩。

我们不禁思考,即便在这样的讨论中,电影的价值究竟还能走多远。令人感慨的是,在这片欢呼声中,竟需要不断重申最基础的观影准则。事实上,当前的争论早已超出电影本身,掺杂着对叙事节奏、情感表达乃至饭圈影响力的讨论。然而,无论如何,我们仍需坚持表达:电影不仅是娱乐消费的载体,更是连接现实与想象的桥梁。它应当成为黑暗中唯一的光源,而非被随意截取的素材。请珍视这份纯粹,拒绝屏幕录制。当屏摄成为习惯,电影的尊严或许将被推向不可挽回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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